作者:凤城市 点击次数:9 发布时间:2024-07-08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凤城市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中央直达资金指标的通知》(辽财指农[ 2024) 211号)、《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31号)和《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办发〔2024〕96号)要求,为实施好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8日
凤城市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24〕131号)和《丹东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丹农办发〔2024〕96号)要求,为完成好2024年全市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改善农田生态环境、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以转变农业生产方式为方向,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以农机作业补助为抓手,以社会化服务为手段,凝聚政府推动和市场拉动的力量,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农机手和农机服务组织的积极性,科学高效地推进深松作业技术的推广应用。
二、目标任务
2024年,丹东市下达我市深松作业任务面积1万亩,下达补助资金25万元,已按任务面积提前下达。鼓励各乡镇(街道)超计划完成本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面积。
三、实施条件
各乡镇(街道)要以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为目标,将深松作业补助任务资金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支持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地块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合力巩固提高保护性耕作促进黑土地“用养结合 ”、稳产丰产的效果,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四、补助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按照省市文件要求,深松作业任务向保护性耕作实施区域倾斜,优先支持在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县乡基地地块开展深松作业,我市优先计划在凤城市宏达农机专业合作社、凤城市春晓农机专业合作社、凤城市白旗宇阳家庭农场、辽宁嘉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凤城市弟兄山镇凤娟家庭种植农场、凤城市诚泰家庭农场、凤城市边门镇增年家庭农场这七个实施主体开展深松作业。
(二)补助标准。按照中央财政资金每亩作业补助标准不超过25元执行。
五、实施要求
(一)作业模式。主要采取单一深松或复式联合深松作业技术模式,为配合保护性耕作实施,确保顺利完成任务,优先支持春季和苗期深松作业。各乡镇(街道)要根据土壤状况、气候和自然条件、耕作制度、农艺要求和机具配备等实际情况,按照节本增效和保障作业质量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具体技术模式、作业时间和作业周期,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一次深松作业补助。保护性耕作实施地块深松作业模式要与保护性耕作技术要求相符合。
(二)作业质量。作业质量符合农业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根据《丹东市农村经济委员会关于丹东市2015年实施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项目的补充通知》丹农发[2015]203号文件要求,玉米垄作单一深松标准为:深度达到未耕地表平面25厘米;深松间隔不大于70厘米;无漏耕;耕深一致,耕深误差不超2厘米,上实下虚;原垄型基本保持不变。待灭茬、起垄后达到待播状态。作业后的地块要符合当地农艺要求,达到田面平整,深浅一致,无重松、漏松,确保作业质量和实施效果。
六、实施程序
(一)任务落实。计划下达后,涉关乡镇组织实施主体承担作业任务。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要与实施主体签订《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合同》,明确作业地块和面积、作业时间、质量要求及相关责任等,实施主体要按照补助合同开展深松作业。
(二)核实验收。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制定具体的核实验收工作方案,组织力量,对实施主体开展的作业补助面积和作业质量进行核实验收,市农业农村局及时向财政部门履行相关手续提出资金兑付申请,并沟通协调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兑付资金。
实施主体作业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应主动向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申请材料,主要包括:实施主体与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签订的作业补助合同、作业验收有效凭证等。验收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完整、不规范、不按时的,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可不予组织核实验收。核实验收材料要完整齐全,及时归档。
(三)远程监测。充分利用信息化远程监测手段保证深松作业面积和作业质量,用于补助作业的深松作业机组必须安装信息化远程监测终端设备,将其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验判定的主要依据,通过监测终端核验判定补助作业地块面积应实现全覆盖,提高监管工作效率和质量,必要时可辅助人工或第三方开展核实验收。要积极推进信息化远程监测工作,确保应用效果安全可靠、真实有效。
(四)资金兑付。作业补助项目实施工作要遵循先作业后补助、经验收合格和公示无异议后再兑付补助资金的方式进行。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实际作业并经核实验收合格的实施主体。
七、实施进度
(一)2024年7月25日前。市制定年度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计划任务面积,确定实施主体,完成作业补助合同签订等工作;抓住重要农时和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春季、苗期深松作业;尽快完成已实施深松作业的核实验收等工作。
(二)对于2024年春季、苗期已经实施深松作业的,符合作业质量和技术标准等要求,纳入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范围。
(三)2024年12月15日前。对于尚未全部完成深松项目面积的,各乡镇(街道)抢抓有利作业时间,积极组织开展秋季深松作业;尽快全面完成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级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农机、财政等相关部门共同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组织发动、计划分配、实施区域和实施主体确定、监督检查、核实验收、资金兑付等重要事项的决策和落实,保障我市深松工作顺利开展。
(二)做好服务保障。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优先扶持发展大型拖拉机、深松机及深松联合整地机等,为深松作业提供装备保障。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开展技术指导,加强机手培训,提高作业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开展跨区作业,提高机具装备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三)强化监督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履行市级监督检查工作职责,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深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
(四)确保资金安全。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要及时足额兑付作业补助资金。对有举报线索的或有异议的要加大核验力度。要杜绝发生虚报作业面积、重复补助作业面积、降低作业标准、不符合实施条件、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对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要据实收回,并依法依规处理。
(五)规范档案管理。要加强档案建设与管理,符合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专门的项目档案,实施方案、作业合同、验收手续等相关资料、信息化平台数据等要完整齐全,留存备查;强化档案、资料管理,确保有据可查。项目完成后,各乡镇(街道)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档案及时上报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备案。
(六)推进信息公开。要广泛深入宣传深松作业技术与补助政策,将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分配计划、补助标准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要将拟补助的实施主体名单、补助面积、补助资金等相关情况,采取有效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做到项目实施公正、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
(七)做好项目总结。涉关乡镇对农机深松整地作业基本情况、推进工作主要做法、实施经验成效、当前存在问题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于2024年12月20日前,报送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总结及《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情况表》至农机产业发展室。联系人:崔聪玲 电话:0415-8207371
附件1: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计划表
附件2:凤城市深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24年深松作业补助项目实施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单位:亩、元、台
地区 | 计划面积 | 实施面积 | 验收合格面积 | 监测设备数量 | 下达资金 | 应兑付资金 | 已兑付资金 | 未如期兑付原因 |
凤城市宏达农机专业合作社 | 2000 | 50000 | ||||||
凤城市春晓农机专业合作社 | 2000 | 50000 | ||||||
凤城市白旗宇阳家庭农场 | 850 | 21250 | ||||||
辽宁嘉蓉禾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 | 50000 | ||||||
凤城市弟兄山镇凤娟家庭种植农场 | 1300 | 32500 | ||||||
凤城市诚泰家庭农场 | 850 | 21250 | ||||||
凤城市边门镇增年家庭农场 | 1000 | 25000 | ||||||
合计 | 10000 | 250000 |
主管领导签字: 审核人签字: 填表人签字:
附件2:
凤城市深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于福刚 凤城市政府 副市长
副组长:王桂红 凤城市农业农村局 局 长
吴 松 凤城市财政局 局 长
成 员:王延文 财政局副局长
王开生 凤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凤城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王开生兼任。负责组织协调深松工作开展。
成 员:都骅栋、崔聪玲、李炳东、佟圣胤、张绍明、孙同哲、崔雪冰